蘇振東 鄭玉龍
  “三年來,奔波無數地方,法律終於還我一個公平。感謝檢察院的公正執法!”10月20日,年過花甲的鞠井海老人來到江蘇省靖江市檢察院送上了錦旗,用最淳樸的方式表達了他的感激之情。
  當靖江市檢察院民行科的承辦檢察官接過這面寫有“人民檢察,公正為民”的錦旗時,那曾經的一幕再次浮現於眼前。
  2012年3月,該院組織幹警到農村開展普法宣傳,當時來了一位老人,看著普法材料的他激動起來,嘴裡開始念叨著:“我實在沒辦法了,你們檢察院可得幫我做主啊!”
  原來,身有殘疾的鞠井海在村頭開了一間摩托車修理鋪,併在臨近的港河裡租了一艘船作為棲身之所。
  但是2011年4月5日,他的家和修理鋪瞬間毀於一旦。那天他回到商鋪時發現那裡已經成了一片焦土,自己也不知道這是怎麼了,便向周圍的村民打聽情況,為什麼自己的船屋和商鋪就被燒了呢?原來,那天正值清明回鄉祭祖時期,而他的修理鋪旁邊有幾處墳堆。當天正是蔣家人祭祖燒紙的火星隨風吹到了修理鋪地面的汽油上,瞬間就燃起了熊熊大火,而船屋離得又近,藉著風勢也被殃及到了。這是他全部的財產,一天之內都化為烏有了。
  氣憤的鞠井海找到蔣某質問未果,一紙訴狀把蔣某等人訴至法庭。可令鞠井海沒有想到的是,這麼明白的事情法院卻以證據不足判他敗訴。
  “這事壓在心裡很久了,今天遇到你們來這普法,就請你們為我申冤。”鞠井海說。
  受理鞠井海的申訴後,檢察官立即開始了調查。在審查原審書面卷宗後,未發現任何疑問。可在卷宗附件里有一張光盤,這光盤到底記錄了什麼?原來,這光盤是離鞠井海修理鋪不遠的治安監控錄像。檢察官把目光集中到這光盤上,回放了當初的事發現場錄像。
  監控錄像顯示,火災發生當天正午,蔣某等人來到距鞠井海摩托車修理鋪不遠處祭祖燒紙,幾分鐘過後,鞠井海的修理鋪就燃起了熊熊大火。
  可問題在於,監控錄像只看到蔣某等人燒紙,並沒表現出修理鋪著火與他們祭祖有直接關係,這也是法院駁回鞠井海訴訟請求的主要理由。
  在另一份證據材料里記載道:“火災發生時,公安消防大隊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中清楚地寫到排除人為放火、電氣故障、自然引發的可能,不排除外來火種引起的可能。”外來火種最有可能是蔣某等人祭祖的明火了。圍繞監控錄像這一線索,檢察官再次查閱原審證據,多次走訪事發地,勘驗事故現場,走訪目擊者。
  “火災發生當天正午,刮東南風,結合現場平面圖,蔣某等人祭祖燒紙的地方位於鞠井海摩托車修理鋪的上風處,蔣某等人燒紙行為和火災發生存在時間、空間及氣候條件上的關聯,由此形成的證據具有高度蓋然性。”最終,結合氣象局出具的氣象資料、公安消防大隊出具的現場平面圖及監控錄像等證據,承辦檢察官們向泰州市檢察院提請抗訴。
  泰州市檢察院審查後,認為該案符合抗訴條件,向法院提出抗訴。2013年7月5日,經指令,原法院再審後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理由,撤銷原審判決,並判決蔣某賠償鞠井海各項損失4.7萬餘元。蔣某等人不服判決又提出上訴。今年9月,二審法院維持了鞠井海勝訴的結果,相關賠償也已執行到位。
  (作者單位:江蘇省靖江市檢察院)  (原標題:家產被風“吹走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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